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介绍 >> 正文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规划1
编辑整理:中国岩土工程师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7-7-30 1:04:34 阅读次数:次 打印
  结合我国国情并参照国外注册执业制度的通行作法,我国勘察设计行业执业注册资格分为三大类,即: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景观设计师。根据分行业分类建立和推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原则,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规划如下:
  
  一、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划分总体框架  

专用分类 执业范围 涵盖工程内容   
1 土木 岩土工程 各类建设工程的岩土工程   
水利工程 水坝、灌渠、河道整治等   
港口与航道工程 码头、航道、防波堤、船阐等   
公路工程 公路、城市道路、隧道等   
铁路工程 铁路、轻轨工程、隧道等   
民航工程 机场跑道、滑行道、停机坪等   
2 结构 房屋结构工程 工业与民用建筑   
塔架工程 各类塔架及构筑物   
桥梁工程 各类桥梁   
3 公用设备 暖通及空调工程 采暖、通风、空调等   
动力工程 供热、制冷、供气、燃气等   
给排水工程 城市给排水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排水工程   
4 电气 发电、传输工程 发电、输变电、供配电、自控   
供配电工程 照明、防雷接地等   
5 机械 机构制造工程 制造工艺、设备及生产线等   
6 化工 化工工程 化工、石化、化纤、医药、轻化   
7 电子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待研究确定)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   
8 航天航空 航天航空工程   
9 农业 农业工程   
10 冶金 冶金工程   
11 矿业/矿物 矿业/矿物工程   
12 核工业 核工业工程   
13 石油/天然气 石油/天然气工程   
14 造船 造船工程   
15 军工 军工工程   
16 海洋 海洋工程   
17 环保 环保工程 

  二、建立和完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  
  ㈠逐步制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的法律规章,明确注册工程师的法律地位,作为开展执业注册工作的依据。   PWE,9Z: N& vfa^[本资料来源于贵州学习网工程考试注册岩土工程师 http://Www.gzu521.com] PWE,9Z: N& vfa^

  ㈡制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教育评估、职业实践、考试、注册、执业、继续教育等标准。  
  ㈢制定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管理办法。 
 
  三、注册工程师名称及执业范围界定  
  采用专业分类命名执业注册名称,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ⅹⅹ工程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某些专业如需明确执业范围的可在注册证书上加注执业范围。  

  四、管理办法  
  ㈠人事部、建设部的职责:  
  ⒈筹备成立协调议事机构——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  
  ⒉指导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⒊制定各专业实施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规定;&n⒋对注册工程师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⒌协调各部门、各专业之间的关系。  
  ㈡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职责:  
  ⒈受人事部、建设部的委托,实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总体框架方案,负责审批专业委员会提交的立项报告;  
  ⒉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统一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工作与教育评估工作;  
  ⒊负责制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职业实践、考试、注册、执业、继续教育等标准的统一原则;  
  ⒋确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命题工作规程。审定考试大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  
  ⒌统一印制“注册证书”,规范执业印章的统一模式和编号;  
  ⒍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管理委员会和地方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⒎负责与境外注册工程师机构的联络与交流及资格互认工作;  
  ⒏委员会下设专家组及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㈢国务院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的行业协会的职责:  
  ⒈协助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筹备成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管理委员会;   来源:www.yantushi.com
  ⒉审核专业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⒊监督专业注册工程师的执业活动。  
  ㈣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⒈受有关部委或行业协会的委托,并在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统一指导下,组织制定本专业注册工程师考试大纲,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负责组织阅卷评分,提出本专业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 
  ⒉负责专业注册工程师的注册、继续教育、培训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⒊参与本专业的教育评估工作;  
  ⒋颁发统一印制的注册证书,制作和管理执业印章。  
  ㈤地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在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专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实施考试、培训、注册、继续教育等具体工作。来源:www.yantushi.com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打印本文】【回到顶部】【关闭此页
 建筑工程类考试:
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岩土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
建筑师 | 一级建筑师 | 二级建筑师 | 咨询工程师 | 设备监理师 | 土地估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结构师 | 一级结构师 | 二级结构师 | 物业管理师 | 公路监理师 | 城市规划师 | 环保工程师 | 质量资格考试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友情链接
注册质量工程师 一级建造师考试 投资项目管理师

经济师考试

企业法律顾问 外贸考试网 中国医学考试 北京自考网
注册设备监理师 二级建造师考试 注册城市规划师 会计证考试 会计职称考试 报关员考试 执业药师考试 上海自考网
注册监理工程师 土地登记代理人 注册环保工程师 统计师考试 初级会计职称 报检员考试 执业医师考试 南方教育网
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 房产估价师考试 审计师考试 中级会计职称 单证员考试 卫生资格考试 野三坡旅游
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土地估价师 房产经纪人考试 注册税务师 价格鉴证师网 跟单员考试 卫生职称考试 考试书店网
注册安全评价师 注册物业管理师 注册建造师考试 资产评估师 证券从业资格 外销员考试 执业护士考试 教育黄页网
注册结构工程师 环境影响评价师 注册建筑师考试 中级经济师 期货从业资格 国际商务师 职称英语考试 北京考试网
注册岩土工程师 一级结构工程师 公路监理工程师 注册会计师 银行从业资格 会计上岗证 证券从业资格 自考书店网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隐私保护 - 诚邀加盟 - 最近更新
通信地址:北京市市区9321信箱 中国注册岩土工程师考试网 邮政编码:100093 联系信箱:webmaster@yantushi.com
Copyright © 2000 - 2008 www.yantu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50329号
中国注册岩土工程师考试网 - 环球教育 - 中大教育 - 树人教育 - 携手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