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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师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9/2/3  来源:中大网校   [在线考试]

关于200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建设局:
    根据200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现将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础考试 
    各专业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1.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2.各专业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号

   称

  业  考  试

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试卷满分

专业案例

专业案例

试卷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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