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报名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函[2008]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见附件1、2
二、考试时间、方式和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
| 9月20日 | 上午 | 8∶00-11∶00 | 专业知识考试(上) |
| 上午 | 8∶00-12∶00 | 基础考试(上) | |
| 下午 | 14∶00-17∶00 | 专业知识考试(下) | |
| 下午 | 14∶00-18∶00 | 基础考试(下) | |
| 9月21日 | 上午 | 8∶00-11∶00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专业案例考试(上) |
| 8∶00-12∶00 |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 专业考试(上) | ||
| 下午 | 14∶00-17∶00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专业案例考试(下) | |
| 14∶00-18∶00 |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 专业考试(下) | ||
(二)考试方式
1、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均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以及科学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各考点配发,考后收回。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2、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专业案例考试》同时配有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考生答卷时,须在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相应的位置填上姓名、准考证号和工作单位。每道案例题都应在试卷上写明试题答案,并在试题答案下面写明本题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同时将所选正确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计算机计分答题卡上。试卷上的答题过程及公式务必书写清楚,字迹勿潦草。对于不按上述规定填写试卷和答题卡,以及案例题不按要求在试卷上写明试题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的考生试卷,其计算机读卡成绩无效。
(三)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详细地址及考场、考号在《准考证》上标明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6月10日上午9时起,7月4日下午17时止。
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本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确认时间和地点:2008年6月30日至7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地点:韶关市风度北路125号市政府办公大楼一楼112室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898676.
(三)报名确认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发证登记表》(自行从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首次报考和续考考生都必须提交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报考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但不具备学历条件的考生需提交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四、其它事项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登陆本网站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1、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2]419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基础考试为每人140元:专业考试为每人560元。
2、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基础考试为每人140元:专业考试为每人260元。
(三)考试用书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考试用书征订和发放。具体事宜,请登陆“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dzczx.com)查询。
附件:1、2008年度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2008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略)
3、注册工木工程师(岩土)新旧专业对应表(略)
4、2008年度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5、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6、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附件1:
2008年度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 本 专 业 |
结构工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2007年 | |
|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2007年 |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 2007年 | |||
| 专科毕业 | 1年 | 2006年 | ||
| 相 近 专 业 |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2007年 | |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2007年 | |||
| 专科毕业 | 1年 | 2006年 |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1年 | 2006年 | |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二、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 类 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Ⅰ类人员 | Ⅱ类人员 | ||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
| 本 专 业 |
结构工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4年 | 2004年 | 6年 | 1991年 |
|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4年 | 2004年 | Ⅱ类人员中 无此类人员 |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 5年 | 2002年 | 8年 | 1989年 | ||
| 专科毕业 | 6年 | 2002年 | 9年 | 1988年 | ||
| 相 近 专 业 |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5年 | 2003年 | 8年 | 1989年 |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6年 | 2002年 | 9年 | 1988年 | ||
| 专科毕业 | 7年 | 2001年 | 10年 | 1987年 |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8年 | 2000年 | 12年 | 1985年 | |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三、200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类别 | 专 业 名 称 | 学 历 |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
| 本 专 业 |
工业与民用建筑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2年 | 2006年 | |
| 普通大专毕业 | 3年 | 2005年 | |||
| 成人大专毕业 | 4年 | 2004年 | |||
| 普通中专毕业 | 6年 | 2002年 | |||
| 成人中专毕业 | 7年 | 2001年 | |||
| 相 近 专 业 |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年 | 2004年 | |
| 普通大专毕业 | 6年 | 2002年 | |||
| 成人大专毕业 | 7年 | 2001年 | |||
| 普通中专毕业 | 9年 | 1999年 | |||
| 成人中专毕业 | 10年 | 1998年 | |||
| 不 具 备 规定学历 |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 13年 | |||
注:1、“专业工作”指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
2、“Ⅰ类人员”指已通过基础考试人员,“Ⅱ类人员”指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人员。
3、以上专业名称为“新专业名称”,与“旧专业名称”对照见附件3.
附件4:
2008年度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 目 | ||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
| 03、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 1、一级 | 01 | 基础 | 1 | 基础考试(上) |
| 2 | 基础考试(下) | ||||
| 02 | 专业 | 3 | 专业考试(上) | ||
| 4 | 专业考试(下) | ||||
| 04、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 2、二级 | 01 | 专业 | 1 | 专业考试(上) |
| 2 | 专业考试(下) | ||||
| 类 别 | 级别代码及名称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科目代码及名称 |
| 08、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
1.基础 | 01.基础 | 1.基础考试(上) |
| 2.基础考试(下) | |||
| 2. 专业 | 01. 专业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说明: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专业、科目及科目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5:
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1.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均分为2天,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考试时间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第一天为客观题,上、下午各70道题,其中单选题40题,每题分值为1分,多选题30题,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200分;第二天为案例题,上午25道必答题,下午25道必答题(对于有选择作答的25道必答题,如考生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答超过25道题,按题目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对作答的前25道题评分,其他作答题无效),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100分。
2.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均为一天,考试时间为上、下午各4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均为主观题,上、下午各40道题,均为单选题,每题1分,试卷满分为80分。
3.试卷作答用笔:黑色或蓝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考生在试卷上作答时,必须使用试卷作答用笔,不得使用铅笔,否则视为无效试卷。
填涂答题卡用笔:2B铅笔。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试卷作答用笔、2B铅笔、三角板、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5.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6.考生须用试卷作答用笔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分别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相应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试卷,不予评分。
| 建筑工程类考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