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及专业对照表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
一、基础考试条件
(一)取得本专业(指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下同)或相近专业(指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土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等专业,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5年;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0年。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新旧专业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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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划分 |
新专业名称 |
旧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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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 |
水利水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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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土木水利工程、水工结构工程、水工建筑力学、水利水电、水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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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水利规划、水能利用、陆地水文、水力学及河流海岸动力学、河流力学与治河工程、水文气象、水库经济、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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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水利工程 |
农田水利工程、机电排灌工程、农村水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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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与荒漠他防治 |
水土保持、土壤、土壤改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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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专业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
土木工程
交通工程
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给水排水工程
热能与动力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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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港口工程、结构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给水排水公程、桥梁工程、农业建筑及环境工程
沙漠治理、风景园林、土地与环境、环境监测、生态学与环境生物学、林学、环境科学院、农学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地质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岩土工程、工程管理、工程力学、水利经济、技术经济、金属结构、机械制造及工艺设备、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水力机械、水利机械、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技术、工业自动化、自动控制、水电站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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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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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
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附件4
2007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
所使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及设计手册
一、规范、规程类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2.《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 87-92)
3.《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 89-92)
4.《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 50218-94)
5.《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 50266-99)
6.《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
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2006年版)
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94)
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1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
12.《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13.《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 112-87)
1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15.《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 004-89)
16.《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17.《铁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TB 10002.5-2005)
18.《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064-98)
19.《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 10012-2001)
20.《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10001-2005)
21.《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 10025-2001)
22.《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 10027-2001)
23.《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 10038-2001)
24.《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TB 10035-2002)
25.《港口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240-97)
26.《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 250-98)
27.《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 274-2001)
28.《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99)
29.《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 5073-2000)
30.《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
3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
32.《岩土工程监测规范》(YS 5229-96)
33.《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 60-94)
34.《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
35.《孔隙水压力测试规程》(CECS 55 : 93)
36.《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 123-2000)
37.《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79-98)
38.《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
39.《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
4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41.《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 024-85)
4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 J302-2004)
43.《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 50290-98)
44.《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2003年版)
二、建筑法规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5.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6.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7.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文本》
8.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
9.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1.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12.建设部:《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13.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14.建设部:《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文件附件一)
三、设计手册类
1.常士骠、张苏民主编:《工程地质手册》(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4年。
2.地基处理手册编委会:《地基处理手册》(第二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年。
3.桩基工程手册编写委员会:《桩基工程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5年。
4.《公路设计手册·路基》(第二版)。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年。
5.铁路第一勘察设计院主编:《铁路工程设计技术手册》(路基)。中国铁道出版社,1995年。
6.铁路第一勘察设计院主编:《铁路工程地质手册》。中国铁道出版社,1999年。
附件5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考试规范变更表
原部分规范和文件失效,改为现行有效版本(截止至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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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原名称 |
变更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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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
(JTJ211-99) |
《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
(JTJ211-99)及2002年局部修订(航道边坡坡度和设计船型尺度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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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河通航标准》
(GBJ139-90) |
《内河通航标准》
(GB50139-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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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
(JTJ312-98) |
《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
(JTJ312-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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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船闸闸门阀门设计规范》
(JTJ264-87) |
《船闸闸阀门设计规范》
(JTJ308-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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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波浪模型试验规程》
(JTJ301-88) |
《波浪模型试验规程》
(JTJ/T234-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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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交水发[1999]133号发布 |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交水发[2004]号发布 |
附件6
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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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名称及代码 |
级别名称及代码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科目各称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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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1.基础 |
01.基础 |
1.基础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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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础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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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 |
01.专业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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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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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业案例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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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业案例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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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
1.基础 |
01. 基础.
港口与航道工程 |
1.基础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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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础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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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 |
01. 专业.
港口与航道工程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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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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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业案例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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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业案例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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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
1.基础 |
01.基础.工程规划 |
1.基础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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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础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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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 |
01.专业.工程规划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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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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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业案例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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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业案例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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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水工结构) |
1.基础 |
01.基础.水工结构 |
1.基础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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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础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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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 |
01.专业.水工结构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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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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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业案例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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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
1.基础 |
01.基础.工程地质 |
1.基础考试(上) |
|
2.基础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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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 |
01.专业.工程地质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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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业案例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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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
1.基础 |
01.基础.工程移民 |
1.基础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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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础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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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 |
01.专业.工程移民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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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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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业案例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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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业案例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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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
1.基础 |
01.基础.水土保持 |
1.基础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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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础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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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 |
01.专业.水土保持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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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